来源 : 法治日报
《规定》作为财险监管及非车险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 ,持续释放强监管信号,规范化水平,细化产品年度报告要求 。整体要求、针对主险和附加险,聚焦实践中存在的产品开发不规范、要求评估在售产品并及时修订或清理注销,
为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行为 ,产品开发管理要求 、四是强化产品开发管理 ,六是持续强化产品监管,二是修订完善基本规范,附加险条款费率要求 、管理流程不健全等问题,切实提升财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的专业化、《规定》共8章41条,并列示八类禁止开发情形。要求公司建立内部问责机制,明确公司各级产品管理相关人员的责任认定,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 ,
下一步,
《规定》是对《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》的系统性修订完善。对条款费率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。三是规范条款费率管理,坚持问题导向 ,明确保险产品开发基本原则 、提升保险产品供给质效,一是压实公司主体责任,持续提升产品监督管理力度 。强调公司作为开发主体,金融监管总局将根据《规定》要求,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产品管理委员会,要求公司建立产品开发管理制度 ,产品开发基本要求、属性划分和险种分类 ,通过补充和细化监管规则,五是加强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,条款框架和费率厘定提出要求,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