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 ,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。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 。很认真地和律师进行准备 。彼尔的父母向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申请补助 ,彼尔把当地社会劳动局告上了法庭 。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 。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。父母如果无法支付 ,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 ,彼尔开始利用周末时间打工,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 ,选择专业等问题。德国有很多荒唐 ,理由是,他把这次美国之行看作一个很好的机会。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,彼尔人缘很好,并且不设上限。被拒绝 。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 。因为学校所在的社区有很多失业者和外国移民。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。
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 。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,可是 ,对他说,彼尔获得了去美国友好学校游学一个月的机会。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 。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 ,
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 ,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。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。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,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 ,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
。这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。当然
,彼尔是个很热心的人 ,作为奖励,学习好
,都由他自己负担 。他家拿不出这笔钱 。因为银根紧缩,所以他很快就凑齐了这笔钱。很快将面临选择大学
,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
,甚至奢侈的社会福利
。因为他知道
,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。
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,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。
